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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 2022-09-21 10:21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教学品质,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严格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进一步落实我校教风、学风、工作作风“三风”建设工作,特制定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望全体教师严格遵照执行。

  一、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中的核心环节,是教师为学生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主要场所,教师应把课堂作为神圣的育人殿堂,做到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用科学精神、精湛专业和人格魅力教育和感染学生。

  二、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要按照课堂教学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并在课堂教学中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

  三、各类课程的教学和实践性环节,均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是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检验教学质量的标准。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时组织教学和安排教学进度。

  四、教师对所承担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定授课计划表(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处、系(部)和本人各执一份。

  五、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撰写详细教案。备课时要准确把握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研究参考资料,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每一章教案都要写明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重点、难点和课时数。对于技能课和实务课以及操作性强的教学内容,教师应在课前进行试做,并做好材料、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同一门课程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教师讲授时,应组织集体备课,以统一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教学进度。

  六、教师授课或承担其它教学任务时,必须携带教学大纲、教材、教案及教学日志等必备的教学文件,要用普通话教学。

  七、教师在每学期第一节课都应采用说课的方式,全面介绍本课程在本专业的地位与作用,介绍课程培养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目标,以及本课程讲授的主要内容、课时分配、教学方法、学习方法、考核评价方法,使学生对本门课程有整体系统的了解和认识。

  八、教师应按课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不得迟到,不得提前下课,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不得将授课改为自习或做作业等。

  九、教师一般应提早5-10分钟进入课堂,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教师在课堂内应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无特殊原因须站立讲授。教师在课堂上应关闭通讯工具,严禁接听、拨打电话、收发信息等。

  十、教师在课堂讲课时,要坚持循循善诱,耐心辅导,绝不讽刺挖苦学生,不歧视成绩差的学生,更不得以各种形式辱骂、体罚学生,任何人不能私自调课、停课,违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十一、教师必须注重课堂纪律管理,提高课堂掌控能力,对学生在课堂上睡觉、吃零食、接打手机、玩游戏、讲话、打闹等不当行为要及时给予纠正教育,同时要做好学生上课考勤工作,对上课迟到、早退或旷课学生要及时登记,并在课后将学生缺勤或考勤异常情况一周汇总一次,上报给教务处对接各系部的助理,并由教务处负责教务的老师最终汇总后反馈给学工处,由学工处每周进行通报,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考试管理相关规定把学生考勤作为课程平时考核成绩的重要依据。

  十二、教师在实训基地、实验室上课或上体育课时,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爱护设施,维护场地卫生。要认真指导学生掌握操作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和关闭设备,以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十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的具体要求,做到内容充实、概念准确、思路清晰、详略得当、逻辑缜密、重点与难点突出,杜绝平铺直叙、照本宣科及长时间空堂现象。

  十四、教师对授课内容要熟练掌握,力求做到能脱离讲稿授课,课堂讲授语言要准确、简练、生动;文字、符号、公式、图表等书写要规范、清晰。

  十五、教师应坚持因材施教原则,根据教学对象的层次和差异,采用有效的方式和方法进行教学,要重视对学生的学习方法指导和课堂教学效果信息的反馈,做到课堂“教”与“学”双向互动,要求专业课尽量结合实践教学进行,采用“教中做”、“做中学”的教学方法,真正做到“手脑并用,做学合一”。

  十六、教师授课时要充分合理地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把传授的知识和技能形象化、实物化、增强教学效果。

  十七、按照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一定数量的作业(不少于1次/4课时),并在学生上交作业的第二周完成作业的批改,原则上要全批全改。教师批改作业时应注明批阅时间,并评定和记载学生作业的等第,作为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十八、实践教学包括实验、技能(实务)训练、综合训练等环节,指导教师必须熟练掌握其内容和方法,认真备课,编写相应的指导书,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教师在指导实验、实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

  十九、教师必须乐意接受教务处、督导组和各系(部)教学管理人员对上课情况和教学效果的检查与督导,并积极向学院反映对教学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经常对自己的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十、学期结束前,教师要认真、及时、如实地写出所授课课程小结报(部)主任审核,并由系(部)归档保存。

  二十一、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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