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证补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与时间
学生证补办采取学生向所在学院(部)申请,各学院(部)统一审批报送,按规定以学院(部)为单位到财务处(行政楼106)缴费,凭缴费收据和作废证到教务处集中办理的方式进行。各学院(部)学工办主任负责此项工作,教务处原则上不接受学生个人办理。
本次学生证由学校统一印制,学生需填写学生证第一页个人信息及第四页家庭所在地以及乘车区间,具体要求见附件1,照片由辅导员审核,贴一寸近照。
学生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财务统一缴费时间:2024年11月21日8:00-11:30
教务处审核截止时间(领取空白学生证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00-11:30
盖章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10:00
统一办理发放时间:2024年11月28日
如学生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后申请补办学生证的,随下一次集中办理。
二、办理对象与要求
补办对象:学生证破损、遗失或因学籍异动变更信息的全日制在校生。
补办要求:学生证补办(更换)据实按需申请,各学院(部)要加强学生补办申请的审核,杜绝学生随意办理学生证情况的出现。
三、学生证补办流程
1.学生证丢失的,告知自己的辅导员提交补办申请审核。
各学院(部)学生辅导员审核学生证补办申请,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打回,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
学生在校期间学生证原则上只予以补办一次,按要求完成审批后方可办理。
2.学生因学籍异动、学生证损坏等原因需要换学生证的,由各学院(部)收取原证件后统一汇总交教务处办理。
换证学生必须凭原学生证更换新学生证,未能提供原学生证的一律不得办理。
3.各学院(部)需指定具体负责人于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报送《明达职业技术学院补办、换发学生证领取单》到教务处(各学院(部)相关负责人签字)。
4.教务处在规定时间内制作好学生证后统一发放至各学院(部)。
附件:1.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证填写要求
学籍科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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